2010年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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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1-04-18 点击数: 责任编辑:未知
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援助
77.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?
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,可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获得就业咨询、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、求职技巧及实用技能培训、职业生涯辅导、毕业生推荐、实习实践能力培训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。目前,高校已普遍建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。
78.从哪些机构可获取就业信息?
⑴学校就业主管部门
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核心部门,是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、顺利实现就业的主渠道。
⑵公共就业服务机构
包括省(区、市)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、市(区、县、镇、街道)人才交流服务中心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、街道社区劳动服务站所等。
⑶市场经营性服务机构
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或机构,如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、中外合资企业和原人事、劳动系统所属服务机构自办或以股份形式合办的企业等。
79.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?
⑴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,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、地方主管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、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、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;⑵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,包括国家有关部门、各地、学校、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;⑶参与校企合作实习,包括社会实践、毕业实习等活动;⑷查阅媒体广告,如报纸、刊物、电台、电视台、视频媒体等;⑸他人推荐,如导师、校友、亲友等;
⑹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。
80.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?
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,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,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、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、技巧辅导、模拟招聘等活动,学习和了解职业资料和信息,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,全面提升就业能力。
高职院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书“双证书”制度、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等工作,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,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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